工伤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

类别:职场资讯 时间:2026-03-09 浏览:
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,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时,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均可获得相应补偿。

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,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?


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有关规定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
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,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,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
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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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解设计:姜伟伟

本期编辑:张子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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